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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边防检查站购置通信技术装备项目招标公告
2018-10-19 15:48:00浏览次数:
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‘代理机构’)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边防检查站(以下简称‘采购人’)委托,对佛山边防检查站购置通信技术装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,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。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,有关事项如下。
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‘代理机构’)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边防检查站(以下简称‘采购人’)委托,对佛山边防检查站购置通信技术装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,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。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,有关事项如下:
1.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,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,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为准(特别注明除外)。
3. 项目名称:佛山边防检查站购置通信技术装备项目
4. 项目类型:货物类
5. 项目情况一览表:
备注: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、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“用户需求书”;用户需求书中明确了品牌的部分设备不能使用其它品牌。
6.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:
6.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;
6.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7. 获取(提供)招标文件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:
7.1 获取(提供期限)招标文件时间:2018年10月19日-2018年10月25日,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17:3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7.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: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第五层(自编501室)。
7.2.1 缴款方式:现金缴纳;
7.3 招标文件售价: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整,文件一经售出,概不退还。
7.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:(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)
7.4.1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7.4.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,需提供:
7.4.2.1.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7.4.2.2.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备注: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。
7.5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,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。
8. 投标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
8.3 投标及开标地点: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第五层(自编501室);
9.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:
公告媒体:中国政府采购网()和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()。相关公告在公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,不再另行通知。
10. 采购人联系方式:
采购人名称: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边防检查站
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佛罗路28号
11. 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:
代理机构: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第五层(自编501室)
佛山边防检查站采购中心